如果说星级酒店是旅行商场中的“李逵”,那么,钻级酒店就扮演了“李鬼”的人物

如果说星级酒店是旅行商场中的“李逵”,那么,钻级酒店就扮演了“李鬼”的人物

如果说星级酒店是旅行商场中的“李逵”,那么,钻级酒店就扮演了“李鬼”的人物。▲一些“钻级酒店”扮演“星级酒店”,让人防不胜防。材料图。图/IC photo文 | 李英锋据《工人日报》9月19日报导,近来,上海顾客王女士吐槽自己一次预定酒店的阅历,“原本在某OTA渠道(在线旅行渠道)选的是五星级酒店,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酒店的环境很差,一查才知道是渠道自己评的‘五钻酒店’。”顾客订的是“五星酒店”,住的却是“五钻酒店”,虽然二者只要一字之差,其软硬件水平、归纳环境、服务才能以及带给顾客的体会却有很大不同。之所以呈现这种消费认知和挑选的错位,首要是因为一些在线旅行渠道把自评的钻级酒店与“官方版”星级酒店混在一同“卖”,且两种标识近似,很容易发生混杂误认。如果说星级酒店是旅行商场中的“李逵”,那么,钻级酒店就扮演了“李鬼”的人物。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清晰,经营者不得施行“私行运用与别人有必定影响的产品称号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许近似的标识”等混杂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别人产品或许与别人存在特定联络。在线旅行渠道评出的钻级酒店的称号、标识与星级酒店的称号、标识近似,且将二者混在一同绑缚营销,现已构成了商业混杂行为,阻碍了公正竞争,触碰了法令底线。为了保证顾客的知情权、挑选权,文旅部2019年发布的《包价旅行产品阐明书编制标准》和《旅行社旅行产品质量优化要求》两项旅行行业标准对写明住宿场所称号或官方鉴定等级做出了规则,对一些旅行社将旅行酒店随意描绘为“世界五星”“当地五钻”的做法进行了约束。而在线旅行渠道有意不对钻级酒店的非官方鉴定身份、鉴定组织以及钻级酒店的实际情况进行特别阐明,显着违反了国标要求。因而,文旅、商场监管等部分有必要依法查处违标评级、乱贴标签、混杂营销等行为,并辅以曝光、警示等办法,为在线旅行渠道划清法令红线,为顾客营建诚信、通明、公正的旅行消费环境。撰稿 / 李英锋(律师)修改/ 迟道华校正 / 刘越

Author: admin